“余小姐的约, 我赴!”
夜风乍起,余弦忍不住上弯唇角。
美人卸妆, 转眼间便从台上风情万种的旦角变成身着月白长衫文质彬彬的书生。
热闹的街道,繁华的灯光。
余弦站在戏院门口,仰望夜空中的繁星。
脚步声接近, 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意:“其实从刚才我就想问了。”
问什么
秋枫站到她身边,低头向下看去:“余小姐的鞋子呢”
余弦赶紧低头, 一瞧, 果然一双白嫩的脚丫赤足踩在地上,沾着泥土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
原来她那么着急,着急到连鞋子都忘了穿。
“……我忘了。”余弦将右脚缩到左脚后,道,“我想到今天要来听秋老板唱戏,一时着急,就忘了。”
“既然如此。”
秋枫屈膝半蹲,掏出被叠得整齐的干净手帕, 忽然捉住她的一只脚腕抬了起来,余弦小小吃了一惊, 咬住下唇低头看他。
他用帕子将余弦脚底的灰土擦去, 垫到这只脚下,再抬起她的另一只脚,用长衫下摆替她擦拭着:“今晚就请让我送余小姐一双鞋作为见面礼吧。”
在背景的辉煌灯火里,他仰面对她笑了笑,丹凤眼弯出好看的弧度, 是一切尚未发生前的纯粹与温柔。
不待放下她的一只脚,秋枫忽然站起身,轻薄地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失礼了,余小姐。”
“没关系,我不介意,你可以再失礼一点。”
秋枫莞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和余小姐一见如故,不知不觉间便忘了礼数。不仅如此,我见到余小姐,脑子里便生出许多胡思乱想,想着想着,便想到了很久以后。秋某实在……压不住那些痴心妄想。”
余弦勾住他的脖颈,认真地看向他,道:“我说了,没关系,因为我也一样。”
“既如此,甚好。”
他将她抱到黄包车上,赴了突如其来的约会,在东江热闹的街市上,挑选了一双漂亮的红色平跟小皮鞋。
秋枫半蹲在她面前,温柔地为她穿上鞋子,道:“和我想的一样,红色很适合你。”
“你喜欢红色吗”
“喜欢。”秋枫道,“见到余小姐的第一眼,我好像看到一团永不熄灭的红色火焰。这样说有些唐突,但是……余小姐,你身上有吸引我的东西。”
“那是什么”
“我不清楚。”
“秋老板说话真好听。”
“那就给我多一些机会,让我慢慢说。”
“唔……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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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身体康健,无病无灾,半百之年仍面色红润黑发润泽,时不时还亲自上台唱一出戏。
师兄弟、师姐妹渐渐成长,一个接一个唱出了自己的名气,将天悦戏院的美名传出了东江。
余将军没有门第之见,待秋枫平等有礼,愿将女儿嫁之。
一切顺利的就像一场美梦。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间,已是一年过去。
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余弦和秋枫举办了一场全东江瞩目的婚礼。
许下不离不弃的誓言,余弦捧住他的脸,主动吻了上去。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在这个时代,风气依旧有些老旧,女孩主动做亲密的事还是没有那么容易被人接受的,更何况是在众人面前。
秋枫便在她唇边低笑一声,倾身反吻了回去。
次日,这场婚礼见报,黑白报纸用了整个版面,将新郎新娘亲吻的画面定格。
在此之后,他带着妻子时不时便出一趟远门,大江南北的遍览风景。
哪一处若提前听闻了秋老板要来的消息,当地戏院便会主动求请他登台唱上一出。
十年之后,秋枫也开始收徒,天悦戏院多了许多孩子的笑声。
他们没有亲生的孩子,却恩爱如初,因为秋枫的徒弟,就像他的孩子一样。
三十年后,秋枫的师父无病无痛,在睡梦中溘然长逝。
他走的安详,没有一丝痛苦,故而秋枫也便没有那么伤心了。
天悦戏院的新生代已经成站起来,秋枫放心地将天悦托付给自己的得意弟子。
卸下一身重担,余弦和秋枫手拉手登上了游轮。
他们要在整个世界转一圈,每一分每一秒,都和珍爱的人渡过。
六十年后。
鹤发童颜的两人回到东江定居,安度晚年。
东江发展飞速,日新月异,故地重游反倒有了新的趣味。徒弟的徒弟又收了新的徒弟,天悦一代代传承下去,秋枫帮着带曾徒孙,大院里一片和乐融融。
余弦人老了,也要当一个优雅的老太太,她赶时髦,白色长发烫成了波浪卷,就连秋枫都没逃过她的魔掌,被迫留了同款情侣发型。
余弦对着镜子抹口红,身后人慢慢靠近,将一朵红花别到她耳边。
余弦抱怨道:“都是老太太了,还给我戴花,要戴你自己戴。”
秋枫笑道:“我只戴你帮我挑的。”
“骚包。”
余弦把口红一丢,跑院子里摘了朵更大的大红花丢到了他头上。
今天是徒孙的婚礼,两人也得打扮打扮才好。
秋枫穿着笔挺的西装,余弦穿着优雅的旗袍,两人手挽手,来到了婚礼现场。
西式婚礼现在原来越流行了,余弦看着穿着洁白婚纱的漂亮女孩与新郎拥吻时,耳边响起的掌声,不禁感慨万分。</p>
时代进步了,幸福的几率也上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