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疑虑重重,抓心挠肺,带着怀疑,返回了牛津大学。
贝克福德父女加爱丽丝,也终于再次出发,先往西,去了威尔士的加的夫,再往北,从伯明翰到利物浦、曼彻斯特,越过古罗马长城遗址,一直到苏格兰的格拉斯哥,参观了格拉斯哥大学,本来还想去更北的阿伯丁,但此时已经10月底,天气越来越冷,苏珊和爱丽丝都不想再往北去了。
于是从格拉斯哥折返,从东部和中部走,经由设菲尔德、考文垂,路过剑桥。
剑桥大学跟牛津大学类似,都是围绕着大学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一圈一圈往外扩展。学生日渐增多,各种设施也应有尽有,比如小旅馆、酒馆等等专注玩耍的地方。
某家小酒馆里,乔治拜伦喝得醉醺醺的,跟几个年轻男人一起高声喧哗着。男人们窝在一起,尤其喝醉了之后,讨论的基本就全是女人了。
淑女们是不能拿来说笑的,那会很轻浮,但那些以做情妇为生的女人们就可以随便开玩笑了。他们说到住在某某小屋的某个女人,粗俗的讨论她的胸和大腿,暧昧的挤眉弄眼,说到得意处哄堂大笑。
但是,忽然之间,小酒馆里变得安静下来,人人都在往门口看。
一个穿着男式呢子大衣的女孩出现在门口,正脱下外面穿着的狐皮滚边长斗篷,递给一旁的高大男人。很快脱下男式的皮手套,手上还戴了一副乳白色的小羊皮手套,随手接过身后男仆手里的马鞭。
她有一头浓密的棕褐色的长发,从鬓边一路向后编起,露出雪白姣好的面容。
呢子大衣里面穿着男式的v领毛衣,白衬衫领子的褶边,穿着伦敦最新流行的长裤,粗花呢面料,配一双短筒靴,不是那种传统的马裤加长筒袜和皮靴的搭配。
可以说穿的很新潮,又因为是女孩,还是个漂亮女孩,于是十分醒目,小酒馆一时之间像是被定住了,没有人说话、喝酒,都看着她。
穿着讲究,姿态自然也是受过良好教养的模样,是一位淑女,只是不知道淑女为什么会跑来小酒馆小酒馆里是有女人,但都是“那种”女人,跟淑女的差距可以说是天差地别了。
小酒馆面积不大,她睃了一圈,很快就找到目标,径直走过来。
乔治拜伦喝醉了,但还不至于醉到看不清她的脸。
他从看到她之后就一直在发愣,“爱丽丝你怎么来了”
爱丽丝迅速打量了一番拜伦身边的人年龄都不算大,大部分是男人,还有几个三陪的女人,看起来非常之庸俗。
她很纳闷拜伦居然能容忍跟这些人出来浪
“伊沃说你整天喝得烂醉,所以我来看看你。”
“你怎么你特地来看我的吗”拜伦有点糊涂。伊沃其实暑假给他写信说过爱丽丝在环游英国,但他一直以为她早就返回伦敦了。
“我路过。”男仆早把拜伦身边的女人赶走,掏出手帕擦了又擦椅子,才请她坐下。“你还没喝完吗我怕你走不动路,特地叫了乔治一起来。”乔治是贝克福德家的男仆。
拜伦眯着眼睛看着她,口中酒气浓重,爱丽丝不得不拿手帕捂住鼻子,嫌弃的说“你臭死了,你要是不喝了,我们就离开这儿。”
他将脑袋靠在她肩头,“你带钱了吗我欠了一些酒钱。”
爱丽丝嫌弃的推开他,“滚开别以为你喝醉了就可以不讲规矩。”转头对雅各布说“去把乔治少爷的账结了,300镑以内全部结清,超过300镑结一半。”
酒友们将其他几个女人都打发走了。
有人问她要喝酒吗,她摇头才看不上这种小酒馆里的啤酒或是威士忌呢。
雅各布一会儿回来了,说酒钱是100多镑,不到200镑,已经结清了。
100多镑的酒足够把拜伦放里面淹死,淹死100个拜伦也足够了,所以要么他整天喝个烂醉,要么就是充冤大头,时常为酒友买单。这不过是一家酒馆,没准别的酒馆也挂着账呢。
爱丽丝可不准备帮他结清所有外债,她随即站了起来,要男仆乔治架起拜伦,送他回宿舍。
刚出酒馆的门,拜伦就吐了一地。
爱丽丝赶紧又走开几步,捂着鼻子,“你可真糟糕”对雅各布说“去酒馆要一杯白水,给他漱漱口。”
拜伦靠在酒馆门廊的柱子上,醉醺醺的笑着,“伊沃呢”
“他不是在牛津吗问得好奇怪。”
“噢对我都忘记了你拿着马鞭,你是骑马来的吗”
“没有,马鞭是用来抽人的,要是你不老实一点,我就用马鞭抽你一顿。”
拜伦大笑,“就像你抽埃文那一顿一样”
“对,就像当年抽埃文一样。”她甩了甩马鞭,马鞭在冷冽的空气中挥动,发出了轻微的哨声。
“爱丽丝,你今天真美。”
“我一直都很美的好吧”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雅各布拿了白水出来,拜伦漱了口,又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了,这才说“我好多了,我们赶快回去吧,外面太冷了。”
“你的斗篷呢”
“卖掉了。”
真是个败家子
“你穷到需要卖衣服了吗”
“也许是送人了,谁记得这么多呢”拜伦不在意的摆摆手。
他一个人住一整栋宿舍小楼,卧室在楼上,楼下客厅里很乱。
“你的仆人呢怎么不给你收拾一下房间”
“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啊,这个该死的混蛋是不是又偷懒了”
爱丽丝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个样子,仆人肯定不会拿主人当一回事,没准就拿着主人的钱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滚去睡觉吧。乔治今晚会留下,”男仆乔治吃惊脸。“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贝克福德先生住在国王旅馆里,你明天一早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早餐。”
她用马鞭的末梢轻拍一下拜伦脸庞,“听到没有”
“知道啦。”
“乔治,早上6点就把他叫起来,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给他脸上来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次日一早,乔治拜伦精精神神的出现在国王旅馆的餐厅里。
爱丽丝让雅各布给了男仆乔治5先令的小费,打发走男仆。
拜伦恭敬的对贝克福德先生行礼,又跟苏珊、爱丽丝行礼。
规规矩矩的吃过早餐,拜伦陪着他们三人在剑桥大学校区里转悠了1个多小时。贝克福德对剑桥大学的兴趣不大,觉得大学教育只能教出来平庸之才,真正聪慧的人不需要进大学学习,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费时间在大学里。
拜伦即兴做了一首诗,说的是昨晚爱丽丝去小酒馆找他这件事。贝克福德说他在作诗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点酒,并对他说了苦艾酒的好处,一杯抵八杯。
爱丽丝说他喝酒喝得太多,轻则酒精肝,重则酒精肾。
苏珊问什么是“酒精肝”。
爱丽丝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块猪肉或是牛肉,泡它个十来天,这块肉能都当蜡烛点燃了,更何况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内脏都会坏掉。”
苏珊觉得有点道理,但可能还需要实验来证明。又问“酒精肾”是什么
贝克福德便打断了她们的对话,说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伦虽然也不知道什么是“酒精肾”,但酒多伤身从他父亲身上就知道了,他父亲被称为“疯狂的杰克ad jack”,有钱喝酒没钱吃的好一点,35岁就死于肺结核。
他悄悄问爱丽丝,是不是不喜欢他喝酒。又惨遭嫌弃“喝太多酒就会吐,臭死了。”
他便有点讪讪,毕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呕吐可真是太没有形象了
虽然吧,爱丽丝跟他相差不到两岁,少年时期在一起玩了那么久,他什么狼狈样子她都见过了,可还真没有见过他喝醉。他就是再洒脱,这种没教养的事情也不适合让小伙伴看见。
便小声说“那我以后不喝酒了,不过可能没法一下子戒掉,总之,会少喝一点。”
“苦艾酒也别喝的太多。”
“好。”论起苦艾酒这种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过了。苦艾酒也讲究品质,好的苦艾酒确实很不错,能很快达到让人飘飘欲仙的地步,还不上头,不会有太难过的宿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