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去年受的苦, 毓秀心怀感激, 亲自动手熬了一锅骨头汤, 当然跟普通的骨头汤不同的地方是在于里面加了灵泉水。
满人讲究大口吃肉,骨头汤很少会有人研究,所以毓秀让厨房准备食材的时候, 厨房的师傅们还奇怪呢, 剃干净了肉的筒子骨一般都会出现在穷苦之家, 吃不起肉又想吃点荤腥, 几文钱就可以拿好几根筒子骨回家, 至于这些达官显贵, 大概都不知道这个东西也属于食材。
福晋确实是会吃,甭管是猪大肠,还是牛尾巴,总之是没有忌口的东西, 如今连穷苦人家常吃的筒子骨也纳入食谱了, 着实是不走寻常路。
上辈子,毓秀熬的骨头汤就只是骨头汤,用的并非是筒子骨, 而是肉排骨, 将上面的肉剃光之后, 再把骨头用来熬汤,汤里面除了骨头,就只有盐、大蒜、花椒和香菜。
不过虽然食材不足,吃法简陋, 也耐不住毓秀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一边熬着自己的简易骨头汤,一边正宗的骨头汤做法,并且熟记于心,这不就用上了吗。
厨房送过来的筒子骨,都是用热水焯过,去掉了血水和脏东西的,所以可以直接用,毓秀只需要把锅放到小炉子上,依次往里头放入灵芝、姜片、枸杞、筒子骨和足量的水,然后就是慢慢熬制的过程了。
时间越久,灵芝和筒子骨里的营养熬出来的就越多,味道也就越香,两个大人还好,弘晶却是已经搬着自己的小绣墩坐在炉子跟前,眼巴巴的瞧着熬汤的锅子,一点儿都不矜持。
这东西大补,毓秀不敢给弘晶吃多了,她自己也不敢吃太多,毕竟之前减肥的痛苦还历历在目,所以一个半时辰才熬好的骨头汤,大部分都给了胤祺,她和弘晶则是一人一小碗,是那种巴掌大的小碗,喝个口汤就没了。
弘晶虽然人小,但是吃东西这方面确实继承了他阿玛和额娘,速度可是一点都不慢,喝完了自己碗里的汤,便迈开小胖腿跑到他阿玛跟前,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两只小手紧紧拽着他爸的袖子,看着是可怜又可爱。
不过,胤祺却是相当无奈,单手端着碗,另一只手下垂,就是被儿子拽住袖子的那一只手,还不到一岁半的小家伙,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大力气,他若是硬挺着不把手放下来的话,袖子勒的手腕还挺疼。
“要不匀给弘晶点。”胤祺很快便妥协了,反正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灵芝和猪骨头而已,要多少有多少,福晋若是想让他补身子的话,日日都可以煲这样的汤,用不着从儿子嘴里省一口。
弘晶已经能够听懂一些话了,闻言转头看向他额娘,同样是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本来毓秀看亲生儿子就有滤镜,小家伙又无师自通会卖萌,别说是骨头汤了,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她都能给。
不过,“弘晶现在太小了,脾胃弱,别看这些是汤,但里面又是灵芝、又是骨头的,而且熬了那么久,很是不容易消化,喝一小碗就足够了。”毓秀先是跟胤祺解释了一句,可千万别跟着添乱了,弘晶眨着两只大眼睛那是湿漉漉,至于弘晶阿玛,同样的表情做起来那就是辣眼睛了,而且是相当辣眼睛,她可受不了。
胤祺虽然已经是两个儿子的阿玛了,但是照顾孩子这事儿是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也就没那么多的顾虑,不过就算现在知道自己考虑不够全面,也没觉得愧疚就是了,反正养孩子是福晋的事儿,养得好是福晋的能耐,养得不好,自然有嬷嬷和宫女查缺补漏,根本就没他什么事儿。
跟大的解释完,毓秀再跟小的商量,“阿玛脚疼,喝了汤就不疼了,弘晶要是喝了阿玛的汤,阿玛的脚就会一直疼,所以咱们不能喝阿玛的汤,你看额娘也是一小碗。”
毓秀边说着,边把自己的小碗拿出来给弘晶看,她尽可能说简单点,多多少少也能听懂一些。
弘晶确实是听懂了,不光不再要求喝他阿玛的汤了,而且还蹲下来,对着他阿玛那只被包成大粽子的脚,“呼呼痛痛。”
胤祺这颗心啊,总算是体会到做阿玛的感觉了,酥酥软软,就像泡在温泉里一样。
“真不愧是爷的儿子。”要不是手里端着汤,要不是左脚使不上劲儿,他这会儿肯定就把儿子抱起来举高高了。
胤祺现在也觉得这脚扭的挺值的,当然要是那群倒霉兄弟不过来看他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