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当然不是真话,不过也不能算假话。
出乎她意料的,她还真的成功吓住了舒锵。
可能不管是昨晚,还是刚才,她的表现都甚为嚣张,符合她自我评价的“更会骂人”四个字,所以舒锵一时都不敢说话了。
书耳一下子就知道舒锵的大概段位了。
反正就四个字,不足为惧。
书耳没再去搭理舒锵,自顾自地慢慢吃完了早餐。
其实吃中式早餐这个习惯,还是她上辈子养成的。她父母就喜欢这种早餐,她跟着吃,吃习惯了之后也不想改了。
吃完早饭之后,书耳准备在别墅里走走,消消食。
她刚走到二楼,就听到有个房间里传出了钢琴的声音,她顿了一下,朝发出钢琴声的地方走去。
舒锵并没有关上门,所以她一到门口,就看到舒锵在他专属的琴房里练着钢琴。
书耳双手抱胸,侧靠着门框,静静聆听。
说实话,舒锵的琴技对他这个年龄段而言,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所以一曲结束之后,书耳很捧场地鼓起了掌。
听到掌声,舒锵下意识回头,看到给他鼓掌的人是书耳之后,他犹豫了两秒,才问,“你听得懂吗”
她不知道舒锵脑补了什么,居然把她脑补成一个连钢琴都听不懂的人。
书耳决定收回刚才心里对舒锵的赞赏。她不但要收回赞赏,还要好好磨磨他的锐气。
“你的钢琴技艺不错,不过也就不错而已。”
舒锵这个年纪,最是争强好胜的时候。
他平日里上着几百美金一节的1对1授课,他的授课老师在业内颇有名气,而他从小受到过太多赞美,以致于他骄傲,自信。
他平时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小舒弹得太好了,将来是第二个李斯特吧”
“这么动听的音符,居然出自一个十二岁的小少年,真让人不敢置信。”
“小舒前途无量啊。”
他从来都没有听过,“也就不错而已”这种话。
舒锵怀疑地看了书耳一眼,他打心里觉得书耳只是在不懂装懂。
书耳一下子就看懂了这个小孩的眼神,“不服”
舒锵嗯了一声,“不服。”
书耳露齿一笑,“不就是炫技吗我也会。”
舒锵主动让出了自己的位置,“那你来。”
书耳不客气地占据了舒锵的位置。
因为要炫技,所以书耳选择了《卡门主题变奏曲》。这首曲子对指法要求极高,初学者,或者技艺不精通者,是绝对弹不了的。
但是光炫技是不够的,如果只是技巧娴熟,那么到她这个年龄的时候,舒锵肯定也会有她现在这个水准。她不能让舒锵觉得,她只是胜在活的时间更久,有更多的经验上面。
她上辈子也师承名师,但是书耳不得不承认,舒锵确实天分不差,她上辈子12岁的时候,也就比舒锵好上那么一点点。
所以,要让舒锵心服口服,除了炫技,她还要表现出更多东西。
书耳将手指放上琴键,音符慢慢从她的指间流出。
舒锵一开始不以为意,但是慢慢地,他的表情变了。她的弹奏,和刚才他弹奏的,高下立现。
其实光从技巧上来说,舒锵自认为自己和书耳差的只是时间。等他到了书耳这个年龄,他肯定也有书耳这般娴熟的技巧。
但是听到书耳的音乐之后,他意识到,他只是在简单地弹奏,但是书耳不是。
她是在玩音乐。她的琴声听上去更自由,更活泼,像是注入了灵魂,活了一般。
有灵魂的音乐,和没有音乐的灵魂,是截然不同的。
直到书耳收回手,舒锵很久都没有说话。
“怎么样服不服”
舒锵有些别扭地说,“服了。”
舒锵觉得自己可能对书耳有些误解,能够弹出这么欢快自由音符的书耳,不会是一个恶人。
她更应该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小仙女。
所以他不明白,书耳为什么对舒尔有那么大的敌意,不让她留在家里。
舒锵闷闷出声,“我从小和姐姐一起长大,她对我很好,很照顾我,我很喜欢她。”
书耳哦了一声。
“所以,你能不能也喜欢她”
书耳很干脆地说,“不能。”
舒锵决定收回刚才自己觉得她像善解人意的仙女的那句话。
他有点委屈,也有点不解,十二岁的他,小脑瓜子还不能理解太多,他问,“为什么呢”
“人心复杂,经不起考验。”书耳说完,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拍了拍舒锵的肩膀,“小伙子,等你长大也许就懂了。”
舒锵说,“那我以后能见她吗”
“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那我还能叫她姐姐吗”
“与我无关。”
“如果她过得不好,我可以给她我的零用钱吗”
“与我无关。”
这个姐姐好像有点酷。
舒锵又看了一眼书耳,有点别扭地小声说,“我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你了。”
她没有限制他和舒尔交往。光这一点,就让舒锵觉得书耳也没他想象中那么坏。
书耳哦了一声。
书耳其实并不在乎舒锵喜不喜欢她,她刚才弹琴也只是随心所欲地顺着自己的心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更没有刻意讨好舒锵。
舒锵小声说,“爸爸妈妈好像要给你改个名。”
“哦。”
名字这种小事书耳还真不在乎,如果换个新名字,她也能接受的。
“晚上家里会举办一个家宴。”
“嗯。”
这点刘烟早就跟书耳说过了,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回了舒家,是舒家人,自然要让自家人好好认认她这张生面孔。
“你紧张吗”
舒锵本来想说,如果你紧张的话,我可以安慰你一下,到时候我还能帮你,但是舒锵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书耳就淡淡地说,“不紧张。”
舒锵干巴巴地,“哦。”
书耳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我不紧张,也不害怕,不过,还是谢谢你了。”
晚上要穿的衣服刘烟特意让助理送来了。
因为只是家宴,不需要太隆重,所以刘烟也只是让助理给书耳带来了一件礼服。
既然没有造型师,书耳就只能自己给自己抹了个睫毛膏,涂了口红,她这张脸底子太好,就算不化妆,也要比99%上了妆的女生都要好看。所以光睫毛膏和口红就足够了。
她给自己编了一个发辫,换上了一双水晶高跟鞋。
书耳这边刚打扮完,舒锵就悄悄地从门外探进了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
书耳背脊挺直,没有回头,依旧对着眼前这面镜子整理着装。
不知道为什么,舒锵总觉得眼前这个书耳,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昨天以及今天,书耳虽然全程都表现的很嚣张,气焰高昂,但其实她身上没多少距离感。她就真的表现的像是一个普通家庭出生的女孩子,虽然气势嚣张了一点,但很接地气。
但是现在的书耳,脸上像是带上了一副面具,她身上贵气尽显,气质出众,带着若隐若现的距离感。
看着,像是一个真正的名媛。
要不是清楚的知道书耳的出生,舒锵还会以为这是哪家精心娇养长大的大小姐。
书耳慢慢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她坐着的时候感觉还好一点。她一站起来,气质被高跟鞋一衬托,整个人显得越发矜贵了。
舒锵觉得,书耳似乎比他的姐姐还要更名媛范。
书耳慢慢回头,姿态从容,语速不快不慢,“客人都来了”
都说高跟鞋是女人的战靴,一穿上,就能让自己增加不止一分战斗力。
书耳气场全开的时候,本来就很女王范,很能唬人了,更别说她现在穿着八公分的细高跟。
舒锵还有点没反应过来,过了两秒才说,“差不多都到了。”
他还是没能想明白,一个人怎么会有两幅面孔,该嬉笑怒骂的时候比谁都嚣张,该装腔作势的时候比谁都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