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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兄弟

真要是秦封敢像万宏这样说一句我现在日子过得不好,全是因为你拖累了我,藜麦估摸着他肯定是能让人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的。

不过这事儿,万宏性子就这样性子,林卿把他当弟弟,可他分明是对林卿心存怨言,也许是受家庭原因影响。

或许万家在万宏很小的时候就后悔领养了林卿,要不能连姓都不愿意给人改呢,这种后悔的情绪在万宏父母平日里言行举止中肯定是有带出来了,所以万宏才会察觉到。

并且不知道万宏有所察觉,林卿自己也是知道的,所以才会平日里省吃俭用,还自己大半夜跑到酒吧打工兼职攒钱。

情况有些复杂,藜麦作为一个外人,也不知道怎么劝解才好,只能问他,“明天就开学了,还有早读课呢,你晚上还去酒吧吗”

林卿点点头,“去,我下学期的学费还差点钱。”

说着有些羞赧的笑笑,“这次期末考试,我怕自己考不进全校前100,我知道自己的情况,我不聪明,学习全靠积累。

高一下学期我考得全校98,差一点就没有进去,这次我怕稍微会有些下滑……拿不到奖学金的话,我得把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攒够,才能继续念书。”

藜麦听的直皱眉,“他们连学费都不给你出吗!”

就算家庭困难能有多困难啊,他们这片儿计划生育实施的不太落到实处,家里兄弟姐妹两三个的多的是,秦封家里为了生儿子,上面有四个姐姐呢。

正常在市里或者哪怕再县城里夫妻两有份工作,送2个儿子念书就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况且林卿算是很节省的了,也花费不到太多钱。

就算被抱养的,那不也是喊了这么多年爸妈怎么好好儿的,还能弄得跟他这个从小没父母的一样了。

林卿笑着摇摇头,“去年妈……婶子从工厂下岗了,自己在家做点手套围巾的小玩意儿卖,家里条件不太好,就商量说只能送一个念书。

另一个就回家跟着叔叔工作,我想念书,就求着说我自己交学费和生活费,跟着宏宏一起来的,现在离下学期还早呢,我肯定能够攒够学费的,不着急。”

藜麦紧皱着眉,颇有些无语,说做生意的家里条件不好,骗鬼呢,这两年正是做生意的好时机,当年多少大富豪就是趁着现阶段捞足了第一桶金。

他当年跟秦封开始做生意,两人年龄小,又不懂事,磕磕碰碰几年,也都能攒出开店的钱来,虽然不能说遍地都是机遇,但凡有点脑子想着做个小生意,肯定都是亏不了的。

没看路蕴妈妈就在县城里摆个摊子买菜,都比一般上班族每月收入多了去吗。

说什么家里条件不好,无非就是不愿意再供养林卿念书。

藜麦对于他们这种想法其实也能想得通,毕竟他们自己有儿子,林卿跟他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自然是能少投入就少投入,如果可能,半分钱也不给他花才最好。

可是又觉得他们目光短浅,半点不懂投资。

林卿成绩多好,全校前一百。

别觉得这个前一百有多容易考,那可是市一中的全校前一百,市一中竞争压力有多大那是有目共睹的,就算第100名,总分也得考到690-700左右。

这个分数段,基本上就是稳上重点大学的。

林卿又是个温和知恩图报的性子,养出个重点大学生出来,谁不夸他们有眼光,况且等林卿书大学念出来,难道不把他们当亲生父母供着

非得在这节骨眼上闹出来隔阂,等把往年的情分消磨个干净,真让林卿自己攒钱上了大学,往后虽说也不能不管他们,可这个主动管跟被动管那差得可不少呢。

这话藜麦也只能在心里嘀咕几句,不好多说,略微想了想,“既然你去酒吧上班是为了攒学费,那你也别去了,换个工作吧。”

林卿摇摇头,“没有其他合适的,我只有周末有时间做兼职,况且我有时候还得回家,所以时间很不稳定。”

藜麦心里倒是有个念头,不过还得稍作准备,不好直接开口说明,也就先没说,“那行,我晚上也陪你过去……你别拒绝,我反正在哪儿都能睡着,到时候你去工作,我就在休息室里睡觉。

你到时候下班喊我就行,不影响休息,明天也能正常上课。”

林卿愣愣的看了他好一会儿,才点点头,“谢谢你啊,藜麦。”

藜麦轻松的笑着,“这有什么好谢的,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能互相帮助,那还能算是朋友吗。”

吃过晚饭两人蹬着自行车往酒吧去,小明哥又在休息室里等着,看着藜麦跟过来,指了指自己跟前的位置,“过来。”

藜麦不去,挨着门口坐下,小明哥从位置上跳起来,往着他们方向走过来,“哎呀,你这小东西脾气还挺倔的,我不就说你爱炫耀吗。

得了,我知道你不爱炫耀,算我说错了,你用得着跟我生这两天气呢”

藜麦冲他露出一个假笑,“不,我只是不愿意跟长得丑的人说话。”

气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藜麦,“你……”

林卿在旁边轻轻笑着,“小明哥你别生气。”

小明哥冲他翻了个白眼,“滚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换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麦跟前,指尖夹着烟。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五官清隽耐看,略长的黑色发丝散乱的搭在额角,颇有些放荡不羁的风流味道,声音又好听。

只是可能他这种形象不是现下流行的审美主流,喜欢他的人比不上喜欢小梅姐的多,藜麦也听过他唱歌,音域很宽,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驾驭,个人特色很明显。

而且听说他自己也会谱曲写歌,典型的实力派选手。

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

这倒是真的,他当年逼着自己钻研了许久钢琴小提琴,还学过很长时间箜篌,后来知道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就对这些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让他听听看看表演还好,真让他上手弹,那可真是敬谢不敏了。

小明哥估计是个手控,每次见到藜麦就盯着他的手不放,眼里既是羡慕又执着,“你的手受伤了,是怎么伤着的,会留疤吗。”

他这般认真的跟人说话,藜麦也不好意思再针对他,点点头,“恩,钢筋戳的,从手心扎穿到手背透出来了,肯定会留疤的。”

“钢筋!”小明哥有些不可思议的惊呼一声,“你没事碰那玩意干什么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

藜麦,“……”

你不觉得你管得有点儿宽了吗,他撇撇嘴,不说话了,小明哥也知道自己惹人不高兴了,也收了话头,站了会儿,自顾出去忙。

藜麦去厨房帮了会儿忙,就回休息室坐着靠在墙壁上眯着眼睛睡觉,他是真坐那里也能睡着,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很吵闹,他被吵醒过来。

还以为又到了劲舞阶段,半眯着眼睛还想再眯会儿,就听到有人喊他,“藜麦,醒醒,你送小林出去包扎下。”

吓的他赶紧睁开眼睛,就看着小明哥扶着林卿站在他跟前,单手捂着林卿额头,鲜红色的血迹顺着他手指缝不断往外渗,藜麦就急了,“怎么了这是”

小明哥见怪不怪,“没啥大事儿,外面客人发酒疯了,小林就是赶上了,老板让保安控制住场面了,给小林放了假,你带他去门口那诊所包扎。

我去拿点钱就去找你们,请你们吃烧烤啊。”

藜麦本来还吓个半死,见他还有心情吃烧烤呢,也就稍微放下点心来,扶着林卿,“怎么样。”

林卿冲他笑了下,脸色发白,“没事儿,看着挺厉害,伤口应该不深,就是血糊着眼睛看不到路。”

藜麦带着他出门,找到小明哥说的那个诊所,医生也见惯了旁边酒吧闹事儿的,也不问缘由,让人坐着就给他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伤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划的。

动手的时候林卿往后躲了下,就划破了蹭皮,就是面积挺大,又恰好划在眼睛旁边,血流得听吓人,不过伤口不深,医生给他消完毒。

想要包扎,又觉得太浪费纱布,再在最深的地方贴了个创口贴,就让他走了。

刚贴好小明哥就过来给钱,看林卿确实没什么大问题,一看时间才9点过,也不着急回去,领着两人去旁边烧烤摊子上吃烧烤。

坐下吆喝着老板多上些串儿,还要了2罐啤酒,林卿受了点小伤,还是小明哥跟老板要的假期,让他休息,钱照算,跟他道谢,“小明哥,多谢你啊。”

小明哥啃着手里的羊肉串,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我叫明音,要么你就叫我明哥,要么你就叫我名字,别跟他们学的小明哥小明哥的叫。

我好好一个名字,非搞得我叫小明一样,难不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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