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金九龄都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
――自己到底是怎么被那个小混蛋稀里糊涂骗着一步一步丢掉了底线,最后抛下功名利禄不要跟着他远走西域的呢
最可怕的是,自己居然还觉得这样子很不错。
他们俩的初见,比起苏幕遮和花满楼要好上不少。
阳春三月,江南烟雨迷蒙垂柳延绵数里,城郊开了满园桃花,花瓣沾着绵绵细雨悄然飘落,撒了一地艳粉,彼时金九龄不过十五六岁,最是轻狂不过的年纪,鲜衣怒马披轻裘,呼朋引伴纵马而行,不知不觉迷了方向同人群走散,七拐八绕进了桃林。
那一年桃花微雨,片片粉瓣飘零入水,顺着山上引来的冷溪流走,马蹄踩在湿软的土地上,刚窜出的嫩草随之颤动,草尖落下几滴水珠。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金九龄栓好马,顺着溪水缓缓而行,不知自己走了多远,阳光正好穿透桃林枝桠,晃得他眼前一片花白。
只这么一阵恍惚,眼前倏忽闪过光影阑珊,恰见树下少年白衣蹁跹,衣角赤红与桃色融为一体,赤足站在草地之上,桃瓣落在他发间眉间,点在他眉心一瓣如朱砂痣一点,轻灵干净得好像不属于人间。
听见背后的响动,少年回身,一双翠色的眸子随着光线变化闪烁由浅至深的斑斓光泽,刹那让金九龄失了神。
“喂,你是谁”少年昂起下巴,有几分稚气的可爱,叫金九龄猛然回了神。
“在下金九龄。”金九龄抱拳,耳根却不自觉泛起几分桃花红。
少年眨眨眼瞪着他,忽地面上挂起甜甜的笑容,道:“金九龄,等我长大了把你娶回家好不好”
绿色的眼眸犹如山谷深泉看不到底,从最底下透着浓郁到化不开的黑色,惑人心魄。
金九龄想起了自己曾偷看过的志怪话本,山间精怪化为人形,勾得书生移不开眼,稀里糊涂散尽家财尽数献于心上人,丢掉了性命。
“你在想什么”少年笑得天真不沾世事,一双眸子看着金九龄,浅色的光斑游弋于瞳孔,金九龄不自觉道:“万两黄金…….”
“万两黄金为聘吗…….”少年意味深长地笑着,“胃口这么大,可真是招人怜爱。”他说着踮起脚尖扯住金九龄的领子把人拉下来,“我叫尧里瓦斯,你可别忘了。”
柔软如桃花的唇贴在了金九龄唇上,吹走了金九龄脑袋里最后一分神智,只能恍恍惚惚跟着少年的语调点头,看到的一切逐渐模糊不清,直到最后陷入黑暗。
醒来之时,若非唇上被少年尖锐的虎牙咬出的伤口仍在隐隐作痛,他也许要把一切当做幻梦一场,转眼便忘却了。
但是他们俩的初见,又没有苏幕遮和花满楼来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