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中好些人来说,其实都已经很久没见过林夕露了,因为她之前一直在s市上学,大学毕业后的一年多,也为了周柏予继续留在s市。于是不由得感叹道:
“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夕露现在出落得,我们都差点没认出来!”
有些人互相之间交头接耳:“怪不得之前被千亿富豪看上呢,这林仁两口子可真是歹竹出好笋,他们家夕露比电视上的女明星还漂亮!”
林佳倩难以置信地瞪着她,怎么可能,林夕露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漂亮!
明明一个多月前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的她,看着还稍微有些憔悴的,皮肤根本没这么白,五官也没这么好看。
但仔细看看,又觉得五官还是那个人的五官,说不出哪里变了,却比以前好看百倍一样。
难道一个多月前,她是因为才分手太伤心,才导致整个人那么憔悴,气质也显得不一样
她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只听身边传来凳子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转头一看,身边的苟凯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夕露。
林佳倩心里陡然升起危机感,拉了拉苟凯,娇声道:
“阿凯你干什么呀,吃饭了,快坐下!”
苟凯也回过神来,眼中满是兴奋:
“倩倩,这就是你说的堂妹”
“是啊!”林佳倩笑容有点勉强,略带心机地道,“我就是看着,她还想着她那个千亿富豪的前男友,有点可怜,所以才跟你说,让你把小杨介绍给她嘛!”
苟凯有点花心,但她自认为自己相貌不错,而且有调|教男人的手段,不至于hold不住他,所以并不介意他的这点小毛病。
就算苟凯再怎么对林夕露感兴趣,也不可能去追求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而且她还明确说了,人家的前男友是千亿富豪,苟凯应该不可能这么不识趣吧。
不过,她显然高估了这种男人的节操:
“倩倩你这是什么眼神,小杨怎么可能配得上堂妹这样的超级大美女!”苟凯不可思议地道。
因为小杨是苟凯家的司机。
“前男友有什么好想的,你以后多把堂妹带着跟我们一起出来玩,散散心自然就好了!”
林佳倩咬咬牙,假装什么也没发现:“好啊,到时候她愿意去我们就带着她!”
等到可以敬酒的时候,苟凯一改刚才对这普通的宴席不耐烦的样子,拿起酒杯到林夕露和她父母坐的那一桌去敬酒。
“恭贺叔叔婶婶还有堂妹的乔迁之喜!今天来得匆忙,都没带礼物,我先自罚三杯!”他腆着笑脸道,看起来殷勤极了。
“没必要这么客气!意思意思就行!”林仁连忙道。
苟凯却不听,结结实实喝了三杯啤酒。
然后看了看林仁夫妻二人身上的配饰,心中暗自品评,林佳倩的堂妹不愧曾经是千亿富豪的女人,这品味比起林佳倩一家不知道高了多少。
“婶婶原来喜欢翡翠啊,我家正好在平阳珠宝有股份,您和堂妹要是有喜欢的首饰,只管去柜台上拿,叫他们记我的账就是!”
这话听得众人羡慕不已。
平阳珠宝是一家本土的珠宝公司,虽然不算多高端,但那些玉器,铂金的,都一应俱全,随便拿一样,都是几千上万的价格了。
一对比刚才苟凯对林义康红夫妻爱答不理的态度,众人的眼神就有些微妙了。毕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林夕露比林佳倩漂亮不止十倍。
啧啧,这所谓的好事将近的富二代男友,根本就不牢靠嘛!
林义和康红两人脸色很难看。
谁也没想到,明明是带这个富二代男友来打脸,却会出现这种事情。
“不用不用!”季凤兰赶紧推辞。
苟凯却把话题转到了林夕露身上:
“怎么不用呢,像堂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需要名贵的首饰来配!”
他露出自以为有风度的笑容,目光灼灼地盯着林夕露:
“堂妹今天这样打扮,自然是好看,但若添上一些珠宝,肯定会锦上添花!”
“堂妹喜欢什么材质的首饰,我叫人给你送几件来”
林夕露刚才不在,自然不知苟凯对林佳倩父母的态度,还以为这位堂姐的男朋友是爱屋及乌,于是客气地笑着道:
“我向来不喜欢戴首饰,你给我堂姐买就够了。”
心中暗筹,这男人有点傻啊,他以为是爱屋及乌,但以大伯母和她家的关系,恐怕不会高兴的。堂姐看到他对其他女性这么殷勤,恐怕也不会高兴。
果然,苟凯正要说什么,就听林佳倩在旁边按着太阳穴道:
“阿凯,我有点不舒服,你能不能先送我回家”
苟凯犹豫了一瞬间,看林夕露也很关心林佳倩的样子,便也装作关心体贴的模样:
“这是怎么了要不我送你去医院”
据他观察,林佳倩这位天仙般的堂妹和她关系很好,要接近堂妹,少不得以林佳倩为跳板。所以他必须得在堂妹面前保持一个好男人形象,赢得她的好感。
林佳倩狼狈地把苟凯拉走,来参加宴会的其他客人,本就是最爱幸灾乐祸的一群人,此时便又奚落调笑起林义康红两人来:
“佳倩刚才不是还好好的么,怎么男朋友跟自己堂妹说两句话,就喊着头疼要走”
“佳倩这脾性也太大了吧,那种富二代,往上贴的女人还少么,生气,能生气得过来”
“我听说啊,这种大富之家,都喜欢在外面包二|奶找情人,人家选媳妇儿,首先就要选那些大度能容人又懂事的!佳倩这样可不行哦!”
林义和康红脸色铁青,狠狠瞪了林夕露一眼,也气冲冲地离开了。
林夕露有点无语,她完全是躺枪啊,看来以后最好还是不要跟堂姐的男朋友说话比较好,免得小情侣产生误会。
从头到尾,她都不知道,康红一家人带着打脸的目的来,却把自己的脸打肿了。
林义夫妻回到家的时候,苟凯已经把林佳倩送回家了,因此他们回来的时候就见林佳倩一个人蹙着眉头,脸色沉沉地坐在沙发上。
康红简直跟要喷火了一样,叉着腰跟个茶壶似的,咬牙切齿骂:
“林夕露这个小贱|人!不要脸!”
林义沉板着脸训斥道:
“你说你,没事瞎嘚瑟什么,这下好了吧,那个苟凯肯定看上了夕露!”
他也明白,如今的林夕露,对女儿有多大的威胁。
康红顿时有些讪讪的,心里也悔得肠子都青了。谁能想到,林夕露那个死丫头,仅仅是一个多月不见,突然变得那么漂亮!
半晌恨恨地道:“她要敢抢我们倩倩的男朋友,我到时候堵在她家门口骂,看她还要不要做人!”
“骂有什么用,现在最重要的是,倩倩要想个办法把苟凯给套牢,免得像林夕露以前一样,到嘴的鸭子都飞了!”
林义也很舍不得这个富二代女婿。
林佳倩听着两人的讨论,埋怨道:
“我才跟他交往一个多月,怎么套牢苟凯思想比较前卫,又不是那种弄个孩子出来就一定要对人负责的!妈,要不是你非得让我带着苟凯去给你撑面子,哪有这种事啊!”
康红心虚,也不敢和女儿顶嘴了,过了会道:
“那要不,想个什么办法,从林夕露那边先断了苟凯的念头”
林佳倩思考了好久,脸色终于舒展开来:
“我有办法了,还正好一箭双雕!”
苟凯虽然是个富二代,但也并不是能在a城多有威望的人,顶多能算是个有钱的玩咖。有许多人,他也是不敢招惹的。
而正好,她最近就遇到那样一个人。
那是她唱歌的酒吧里,一个很有钱的油腻中年富商,在a城商界都是小有名望的,有点黑色背景,远比苟凯家要厉害。
那人最近经常缠着她,想包|养她,多亏她向来有些手段,才没被占多少便宜。
而如今,她只要让林夕露在他面前晃一晃,自然就能让中年富商转移目标,解决了她的麻烦。并且,苟凯和她交往已经算是抢了那中年富商看中的人了,要是再去纠缠林夕露,那中年富商不冒火才怪。
到时候吃了教训,苟凯自然就乖觉了,以后必定会老老实实跟她过日子!
在心中合计了一番,越想越觉得这计划完美。
因此,第二天,林佳倩就给林夕露打了电话:
“夕露,我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但我驻场的酒吧那边又不好请假,你能不能帮我去顶一天啊”
林夕露接到这个电话有些诧异:
“可我从来没有去酒吧演唱的经验啊,而且你的熟客应该也不一定认同换人吧”
“没事的,你唱歌唱得那么好听,他们怎么会不认。我真的很不舒服,你就帮帮我好不好嘛!就一天!”
她对着林夕露撒娇道。
昨天乔迁宴上的事,林夕露对她有些歉意,便答应下来。
“那你先要跟你们老板说好。”
“放心吧。这些我都会处理好的。”
于是,林夕露第二天,便拿着林佳倩的吉他,出现在了她驻场的酒吧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地震,被打断了思维,所以更得有点晚。抱歉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