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不离回去后,坐在窗前,呆呆地看着对面地窗帘吹动。
华寻那小傻瓜也不知道在看什么,捧着书笑得整个人都在抖。
钟不离突然想起了《更衣记》上的一句话。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很久很久之前,钟不离曾经那么忐忑过。
他绝对是先喜欢上的那个人。
上辈子,在那个充满着海水味的小城镇,华寻的出现就像一道光进入了他的世界。
苦涩的世界突然有了甜味。
而这种巨大的距离差却让他望而止步,他无论怎么奔跑,也没有办法追赶上华寻的脚步。
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背道而离。
他就像个畏畏缩缩的吸血鬼,想跟着人类走到温暖的阳光之下,又害怕自己露出原始的那恐怖的嘴脸。
这时候认真想想,这大概就是爱情吧。
凡是沉浸在完美爱恋的人们似乎都有他们的一套恋爱理论。
爱情没有那么复杂,那个能让你笑得肆意能够让你相处得极度开心的人,就是正确的人。
所以,这辈子,无论有多长,无论是侥幸的梦境还是阴差阳错的现实。
他想做,华寻的光。
可他现在还不敢表白,华寻这么愣,怎么可能会有跟他一样的心情。
他曾经很多次那么想过――既然让他重生了,为什么不让他变成一个女生。
虽说此山不隔千万水,但是相同的性别,到底是让他无计策了。
华寻这个小臭屁,会喜欢一个男生吗
想想也知道不可能。
上学的时候,每每看到那些女生偷偷觑钟不离的眼睛,他的心里都会涌上一股他以为早已经脱离的戾气。
也就是华寻,才让他认识到自己有多坏。
有多自私。
就想一个人把华寻藏在自己的城堡里,藏得严严实实的,不让任何一个人发现。
所以,当华寻当时说要他们高中不谈恋爱的诺言,他的心里是开心的。
鬼知道如果不这样,这傻大哥,会不会跟着哪个不知名的女孩儿走了。
现在,毕业了。
开心于他们可以一起去大学的同时,他也在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