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苏看着他欲言又止,深吸一口气,转身快步走远了。
接下来又是一番颠簸,他们赶往纸条上的地址——多伦多郊区的一套独栋别墅。
因路途不算太远,二人租车前往。
阮苏怀疑到那儿以后就会看到兄妹俩,路上一直在纠结,自己该不该露面。
段瑞金不太理解她的担忧,问“你难道不想见他们吗?”
“当然想见,可是现在他们应该也老了,已经放下当年分开时的痛苦。我突然再冒出来,不是又扰乱了他们的生活吗?”
阮苏靠在他肩上,愁眉苦脸地玩着他袖子上的纽扣。
段瑞金摸摸她的头发,“我问你,之前你来见我的时候,担心过我的出现会扰乱你的生活吗?”
阮苏摇头。
“那就是了,你都不担心,他们那么爱你,又怎会讨厌扰乱?高兴都来不及。”
段瑞金淡淡地说“我们都是活过两辈子的人,悲欢离合见得多了,有什么比所爱之人还活着更开心的事呢?”
阮苏经他一点拨,心中的纠结烟消云散,振作起来道
“好,我见他们。”
段瑞金目光宠溺地看着她,仿佛无论她变成什么样他都一往如初,亘古不变。
汽车行驶了几个小时,穿过城区抵达目的地。只见漫山遍野的红色枫林中,一栋白色房屋静静伫立,犹如点缀在罗裙上的宝玉。
司机把汽车停在门口,阮苏与段瑞金下了车,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总算鼓起勇气按下院门上的门铃。
“汪汪——”
随着两声狗叫,三条黑白相间的边牧跑出来,摇头晃脑,好奇地打量他们。
紧跟着走出一个穿花裙子的金发小女孩,七八岁的样子,抱着一把网球拍,发现门外站的人不认识,问道“你们找谁?”
阮苏努力辨认了一下,看不出她长得像谁,便说“请问这里是段长安和段妙音的家吗?”
“段长安,段妙音?”小女孩摇头,“我不认识他们,你可能找错了。”
“是吗?”阮苏拿出地址看了眼,连门牌号都一模一样,并没有找错。
莫非他们又搬家了?
她正疑惑着,门内传来老人的声音,“爱玛,有客人来了吗?”
“是啊奶奶。”女孩高声道。
门再一次打开,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奶奶拄着拐杖蹒跚地来到院子里,边牧在她身边上蹿下跳,她歪着头看阮苏,好半天后突然用力揉眼睛,揉完继续看,惊问
“你是谁?”
阮苏不认识她,但也感觉她的气质有点眼熟,就像……就像……
老奶奶先叫出声,“你是阮苏阿姨???”
她也终于想起她的名字,“索菲亚?”
索菲亚乃小曼的女儿,建国前便出生,她后来又生了个儿子,叫罗伊。罗伊出生的时候阮苏还特地奔赴法国陪了小曼好几个月,之后两人也经常往来,两个小孩与她很熟悉,她咽气时也陪在旁边,差不多是大学毕业的年纪。
最后一次见面时索菲亚还青春洋溢,光彩照人,眼下却白发苍苍,皱纹密布,腰也变弯了,叫人感触极深。
阮苏还在惊讶着,对方已经问了起来。
“你真的是她?你不是早就死了吗?”
她猛然回过神,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拿出先前就编好的幌子。
“我不是阮苏,我是她的远房侄孙女。”
“侄孙女?”索菲亚半信半疑,“可你真的跟她长得太像了……”
段瑞金插话道“她的确像,但也只是像,已死的人不可能复生,更不可能时隔几十年重新活过来,不是么?”
索菲亚顿时被说服,问“那你前来有什么事吗?”
阮苏往里看了看,“我想来找段长安和段妙音,地址是镇上那个负责打扫的人给我的,请问是你雇佣了他吗?”
“不不,是他们两个雇的,钱也是他们两个留下的,我只是按时打过去而已。这栋房子是他们死后通过遗嘱赠送给我母亲的,因为她年纪太大了,一个人没办法生活,所以我搬过来照顾她。”
“他们死了?”阮苏心中大惊。
她来之前也不是没想过会遇到这种事,两人要是活到现在也有八十多岁了,若身体不好得病去世再正常不过,可是作为母亲,陡然听闻这种消息,心里还是很难过。
索菲亚道“他们十几年前就走了,长安哥哥因为肾衰竭先走一步,妙音姐姐随后也服药自尽,临死前将公司变卖,钱全部捐了。”
阮苏努力压下心中的悲痛,问“你妈妈也在这里吗?我可不可以见见她?”
索菲亚打开院门,“当然可以,不过她七十岁时就得了阿兹海默症,这两年病情越发严重,经常连我也不认识,恐怕没法跟你正常交流。”
“没关系的,我看看她就好。”
阮苏随她进去,趁无人注意时偷偷擦了擦眼角。
众人穿过客厅,来到后院,院中有一个泳池,泳池旁边是遮阳棚,一位老人坐在棚里看池水,膝盖上蹲着一只猫。
她头发极白,简直像顶了满头的雪,五官都被皱纹给掩盖了,只从缝隙中能辨认出一点还算活泼的气息,让人知道她是小曼。
外曾孙女爱玛带着三条狗跑过去,冲她道“奶奶,有人来找你了。”
她宛如一只老蜗牛,慢吞吞地抬起头,用粗糙的手摸了摸她的脸颊。
“索菲亚,你又染头发了,黑发不是很美丽吗?”
“哎呀奶奶,我是爱玛。”
“索菲亚,去叫弟弟来,我带你们钓鱼。”她笑眯眯地望着泳池,声音缓慢又苍老,“你瞧这些鱼,多大啊,要是送到百德福去,让厨子做碗汤,能卖个好价钱。”
阮苏突然听到这三个字,鼻根涌出酸意,连忙捂住了脸。
偏偏索菲亚把她拉到了小曼面前,对着她的耳朵大声说“妈妈,有人从国内来看你了!”
小曼那双浑浊的眼睛眨了一下,移向阮苏。
阮苏不想在她面前哭,很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许久都没说话,要不是眼睛还睁着,几乎是睡着了。
“小……”阮苏想叫她,刚开口就觉得称呼不合适,想换一个符合远房侄孙女这一身份的称呼。
但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对方就猛地往她怀里一扑,抱着她的腰嚎啕起来。
“太太……太太……”
索菲亚笑道“您认错人了,她不是太太,是太太的侄孙女。”
小曼根本不听,只顾抱着她哭。
阮苏心中酸涩,轻轻抚摸她的背脊,鼻间嗅到她身上苍老的气味,脑中想起的则是当年那个活泼又狡猾的漂亮小姑娘。
“小曼,我上辈子能跟你姐妹一场,不遗憾。”
她弯下腰,在她耳边轻声说。
小曼顿时哭得更厉害了。
她身体不好,索菲亚不许她情绪起伏太大,很快就把她送回房间里,让爱玛陪着她。
阮苏触景伤情,也想回酒店早点休息,跟她交换了电话便告辞离开。
走之前她想起一人,问“对了,你可记得赵祝升?”
“赵叔叔?记得呀。”
“他现在何处?”
索菲亚又是一声叹息,“赵叔叔是个痴情种,爱了阮苏阿姨一辈子。她死后他很努力的过了两年灯红酒绿的日子,可还是过不去自己心里那一关,第三年就把公司交给了妙音姐姐,自己环游世界去了。”
“环游世界?”
她苦笑,“说是环游,但走后就再没传过音讯回来,我们联系不上,到处去找,到现在也没有半点消息,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在哪里定居下来了。”
“是么……”阮苏遗憾地垂下眼帘,又问“那你可否告诉我兄妹俩的墓地在哪里?我想在回国之前去看看。”
这个她倒是答得上来,“就在阮苏阿姨的墓碑旁边,还是妙音姐姐自己选的呢。”
二人再次回到小镇上。
自己去看自己的墓碑,这种感觉说不出的怪异。但是想想她连段瑞金的遗物都看过了,也就不难难接受了。
段瑞金陪她一起前去,怀中抱着两束花,二人身穿黑衣往山上走,鲜红浓黄的枫叶随风飘摇。
加拿大快入冬了,风变得有些凛冽,天高云淡。
站在山顶往下看,小镇被枫林包围,一栋栋房屋犹如动画片里的模型,可爱又漂亮。
他们抵达了墓地,找到三人的墓碑。
阮苏的墓碑在最前面,后面依次是安安、音音,碑与碑之间靠得很近,宛如大手拉小手,母亲带着孩子。
两人碑上也贴了照片,他们是千禧年后才走的,照片应该拍摄于死前不久。
安安是个帅气的六十多岁的小老头,笑得很灿烂。音音是个漂亮的老太太,也笑得很灿烂,露出她那一嘴整齐雪白的烤瓷牙,还有二十一世纪初最流行的口红颜色。
照片下有各自的墓志铭,安安的是——这是我哥哥,音音的是——这是我妹妹。
阮苏墓志铭旁加了一排字——这是我们的妈妈。
照片上三人都在笑,生前所有的恩怨、烦恼、苦难,皆化为泡沫,随风飘散,留下的只有快乐与欢笑。
段瑞金看着自己并不曾了解过太多的一双儿女,突然间想通了。
他以为当年自己的抉择带给他们跌宕艰苦的一生,直到现在都在自责。可对于他们来说,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
恩怨使他们成长,烦恼使他们珍惜当下,苦难使他们坚强。他们从不曾软弱过,又怎会惧怕那一点风雨?
他们以最洒脱的姿态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他这个从未给过帮助的父亲,实在是自作多情了。
阮苏把花放到墓碑前,如同以前一样吻了吻他们的照片,起身时眼泪模糊了视线,嘴角却是上扬的。
“娘要回国了,你们在这儿好好玩,这儿的风景多美啊。要是将来你们看腻了,娘就把你们带回国内,再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好吗?”
墓碑自然无法回答她,但两人弯弯的眼角仿佛在告诉她——去吧,别担心我们。
安安有妹妹,音音有哥哥,他们从来没有孤单过。
两人下了山,赶往多伦多机场,乘坐当天最后一趟航班回国。
飞机上,阮苏靠在段瑞金身上看书,翻了翻书页忍不住问“现在咱们有钱了,你打算干点什么呢?该不会还像以前一样天天就想着报效国家吧?”
后者轻笑一声,“我已经报效一辈子了,该过点自己的生活。”
“比如?”
他摸了摸她的脸,手指上已无扳指,是一个纯粹且了无牵挂的人。
“娶你。”
阮苏心底喜悦,脸上却故意装出不满意的样子,撅着嘴道“可你当初答应我的话还没做到呢,我要十克拉的大钻戒,要豪车开道,要沿路撒珍珠,要穿水晶高跟鞋,要戴十对大金镯子……”
段瑞金垂眸看着她,忽然压过去问“你要不要我?”
阮苏佯装纠结,片刻后拍拍他的脸道
“看你长得还不错,我就勉勉强强收下吧,当个赠品好了。”
“收下了可就不许退货的。”
“不退货。”她搂住他的脖子,吻上自己心心念念的嘴唇,“永远不退货。”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全部完结啦,撒花~~
明后天会更新两章阿升和兄妹俩的番外哦,感谢所有陪我走到结局的读者小可爱,爱你们づ ̄3 ̄づ╭?~
这篇文写得太累了,下一篇打算写个轻松点的故事,十月就开文,感兴趣的戳专栏可看→《幼儿园同学争着要养我》
文案二十年前幼儿园一场大火,让阮秋葬身于火海,但她死前做了一件事,令七位同学成功获救。
陈暮生是她当年的同桌,长大后专心钻研仿生人技术,终于在二十年后成功把她的记忆移植到全世界第一位仿生人的身体里。
成果公布的第二天,阮秋就被人偷走了……
陈暮生!
苏醒后的阮秋,拥有成熟女性的身体和美丽容貌,心智与记忆却停留在五岁。
每天烦恼的是如何才能多吃一根棒棒糖?真的好讨厌喝牛奶!这个怪蜀黍又是谁?
因她获救的同学都成了大佬,大佬们每天打得不可开交,争着养这位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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