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后。
飞机到了魔都上空。
与此同时,刘思诗抱着一束鲜花正在接机口等着。
她也是今天参加完活动后直接回魔都。
为的就是给杨牧接机。
而杨牧对这件事毫不知情。
刘思诗要的就是给他一个惊喜。
为此,她还特意的打扮一番。
上身穿着带有各种字符的牛仔外套,裤子同样是牛仔,吸引眼球的是裤子上有着几个补丁。
头上则是戴着渔夫帽,加上一副大大的墨镜,给人一种嘻哈风格的感觉。
这是刘思诗第一次尝试,为的就是不让杨牧认出来。
而刘思诗在,听到新僵到魔都的航班还有十五分钟到达后。
她按捺不住的开始左右走动。
不一会儿,终于在接机口看到了杨牧的身影。
尽管他戴着口罩,但刘思诗还是一眼就给看了出来。
刚出接机口,刘思诗装作没有看到他一样。
反正戴着墨镜,杨牧也看不出来。
等杨牧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路过的时候,刘思诗的嘴角微微上扬。
看来这打扮还是有用啊!并没有被认出来。
她把鲜花放在地上,小跑两步,双手蒙住了杨牧的眼睛。
“猜猜我是谁?”
突如其来的一幕,吓杨牧一激灵。
要不是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差点就给刘思诗来一个过肩摔。
杨牧笑了笑,打趣道:“我还用猜吗?肯定是我家诗诗啊!”
刘思诗愣了一下, 没有想到杨牧这么快就把她给猜了出来。
松开了挡住杨牧的手,转身拿起鲜花:“送给你的牧哥!”
而杨牧在转身看到刘思诗的装扮后,整个人也是愣住了。
“你这是啥造型?挺别致啊!”
说实话,他是真的没有认出刘思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