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很快就到了。
下了车,整个世界完全清静了,只余她的鞋跟敲击地面的声响,一下一下,突兀到刺耳。
她记起之前不愿意来这里住的原因——这里太大了,不开车,从门口走到孟璟书住的那栋楼,最快也要十多分钟。
夜色有重量,透骨的寒风吹一吹,就塌方似的全部朝她压下来,不过十余分钟,她已经筋疲力尽。
……
屋子太空荡寂静,连呼吸也像有回音。
姜迎倦极了,可怎么也睡不着。
室内温度合宜,她在床上躺到双脚发凉。
她睁开眼睛看着昏暗的周围,忽然觉得很陌生。这是她第一次自己待在他家里。早一点的时候,他打电话过来,她没接,只发信息说加完班很累,要睡了。
不想跟他说话,不想听到他的声音。
明明拥抱时那么暖,怎么现在想起来,她会冷?
之前以为要去黄彦菲那里住,她把热水袋也收拾进行李袋里了,没想到现在有了用处。
姜迎抱着热水袋蹲下,一手拿充电线去够插座。结果心不在焉地手滑,充电线掉地。
她叹了口气,弯腰去捡,忽然见柜底横着一样金属制品,在反光。
她下意识去掏出来,手上触感冰冷,是一支金管口红。
上面有英文刻字。
Larissa。
怎么这么阴魂不散。
每一个字母都扎进她眼睛。
她连蹲的力气都没有了,委顿在地板上,毫无预兆哭了出来。
好玩吗,刺激吗?以为自己能牵动他思绪,洋洋得意了吧。结果到头来这么伤心的人还是自己。
这就是代价吧,心软的代价,相信被他爱着的代价。
是因为他示弱,因为他把自己最脆弱隐秘的一面给她看了,以为高傲的他只给她看了,她才相信自己是唯一偏爱。
她想要的感情是具有排他性的,想要成为他的独一无二,他的软弱和害怕只能让她知道。他给了别人相似的待遇,哪怕只是一点点,她都恨之入骨。
她在意的要死。
她在意的不是付萱,不是其他任何人,她在意的只有孟璟书。
快十年了。
他承载了多少她的心动狂喜,就承载了多少她的失落哀怨。
从一开始,最喜欢的就只有他。即使后来负气要忘了他,也再没有那么喜欢过别人了。
他们都不知道。他们都说他们两个早有机会在一起,是她骄傲倔强,不愿踏出那一步,否则他不会拒绝,他们之间更不会生出这么多波折。
可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她要是根本不是那样!
不是他的不拒绝,不是要成为他的一个女朋友,她要的是他的喜欢。每天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他面前,傻里傻气地找借口跟他说话,装乖扮蠢,只不过是想被他多在意一点,也只不过是想告诉他……
我这么可爱,你要不要喜欢我啊?
可他没有。
喜欢是忍不住的,他如果喜欢,怎么会舍得不告诉她。
她永远不会去乞求青睐。
他要是不喜欢,不够喜欢,不是最喜欢,不是喜欢到无法忍耐,她就不要他了。
现在也一样。
哪怕他是真的喜欢了,也只是跟喜欢过别人一样的喜欢而已。
而她最喜欢他了。
这是不对等,不公平的。
孟璟书不是最喜欢她,不是最爱她,那她就不要他了。
帅也没有用,有钱也没有用,会逗她开心也没有用,会帮她暖脚也没有用,会跟她一起挖薄荷取名字也没有用。
不要他,就是不要他了。
她就是不讲道理,只要关于他,一切都没有道理。
如果是别的男人,她或许能宽容一些,他们如此合拍,何必要计较过去。
可是孟璟书不行,她对他苛刻,无理,锱铢必较。
就因为是他,才更不能让她委屈难过。
她的心被油烹火烧,因为他,一次一次地伤筋动骨。
黄彦菲问过她,是否真的放得下,舍得离开他。
她那时说:“事到临头,当断则断。”
或许就是今天了。
过去的事她绝不后悔,但她不能放任自己执迷,去不停猜忌,去歇斯底里地求证他的心意。那样太累,太可怜了。自怜会让人枯萎。
她必须断尾求生了。